
加固是指對不夠可靠或要求業主提高可靠性的承重結構、構件及其相關部位進行加固、局部更換或調整內力等措施,使其具有現行設計規范和業主要求的安穩性、耐久性和適用性。
1、設計已達到使用壽命,或原結構不能滿足現有規范下的要求。目前一般鑒定加固工程公司的建筑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。當達到50年或不到50年前,結構鑒定后需要加固。
2、施工質量、裝飾搞破壞、過度使用等造成。造成施工質量事故的原因很多,有客觀的、也有主觀的因素,主要有:
(1)材料的強度或其他技術指標不滿足要求,如混凝土強度等級低、鋼筋、鋼板的材質等;
(2)施工過程中的失誤或錯誤,鋼筋漏放、少放,搭接、錨固等不滿要求;
(3)節點構造措施處理不當,剛接的變鉸接、鉸接的變剛接;
(4)構件的尺寸或位置不對等。
3、建筑使用功能發生改變或增加。
(1) 建筑使用功能發生改變,需要增加扶梯、電梯,這就涉及到樓板開洞,新增構件等問題;(2) 辦公用改成商業用,這樣樓面荷載增加較多。
(3) 增加夾層、加層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