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住宅質量問題在交房時可能會發現,但交房時很難發現,業主入住后逐漸浮出水面,不同階段發生住宅質量問題的不同處理情況較多。收到房間時,如果發現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,或者認為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。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,可要求開發人員解除合同,賠償損失。如果是房子本身的質量問題,在保修期內,購房者首先要求開發者修理,或者自己修理后,要求開發者承擔全部修理費用和修理給自己帶來的合理損失。如果這個質量問題經過多次修理無法有效解決,影響購房者的正常居住,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,要求開發者賠償損失。這里的損失包括裝修費用、房費利息、損失賠償等。
房屋質量鑒定一定要找好的鑒定加固工程公司,建議咨詢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。
依據相關法規,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,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,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應予支持。
新建住宅質量問題頻發,這與開發商、施工方資質有關,大型企業對于質量有嚴格把控,小型企業難免會出現技術不成熟、偷工減料的情況,房屋質量問題只有從本質上下手,才能徹底解決。